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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佳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4日,广东省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据通告,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20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300批次,已检验300批次,298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2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具体通告如下:

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1、广东惠多多百货有限公司电城清源湾分店经营的“油麦菜”(购进日期:2022-12-13)检出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广东惠多多百货有限公司电城教师村分店经营的“绿杨乌鸡蛋”(购进日期:2022-12-14)检出甲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茂名市相关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样编号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购进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公告号公告日期任务来源/项目名称检验机构备注DC234409006036200431/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广东惠多多百货有限公司电城清源湾分店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文昌路10号清源湾商住小区首层东区商场油麦菜散装称重/2022-12-13阿维菌素||0.070mg/kg||≤0.05mg/kg食用农产品广东/市抽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DC234409006036200582/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广东惠多多百货有限公司电城教师村分店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电城大道即东北环左转约30米梁惠南房屋一层绿杨乌鸡蛋散装称重/2022-12-14甲硝唑||14.75μg/kg||不得检出μg/kg食用农产品广东/市抽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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